#79『丈』下王引之据他篇补『二尺』二字。
#80『树渠毋杰烁三尺』王引之据《备城门篇》及《榛守篇》校作『树渠毋传烁五寸』。
#81《闲诂》倒『一令』二字。
#82『』《闲诂》作『』
#83『传火』二字王念孙校作『持去』。
#84『什』王念孙校作『斗』。下同。
#85俞曲园云,『十』字乃『斗』字之误。
#86『坛』《闲诂》作『垣』。
#87自『大铤,牵常尺,蚤常五寸』至此,《闲诂》移于《备城门篇》『……斧亦两端。三步一』下。
#88『?』《闲诂》作『弃』。下同。
#89『界』王引之云当作『泉』。
#90『微』《闲诂》作『彻』。
#91『矩』《闲诂》作『短』。
#92『斤』王念孙校作『斗』。
#93『敌』《闲诂》作『适』。
#94『忽』洪颐煌校作『忿』。
#95『勿难』俞曲园据《备城门篇》和《备薯篇》校作『弗离』,是也。
#96『代』王引之据《备城门篇》校作『代』。
#97『尺』《闲诂》作『丈』。
#98『壤』苏时学据《备城门篇》校作『烁』。
#99『广』牵毕沅据《备梯篇》补『门』字。
#100『筑』牵毕沅据《备梯篇》补『勿』字。
#101『大』《闲诂》作『火』。
#102『鑪』《闲诂》作『炉』。
#103『人』毕沅以意改作『入』。
#104『载』上毕沅据《备梯篇》补『出』。
#105『之』字毕沅据《备梯篇》改作『人』。
#106『以』下毕沅据《备梯篇》补『沙』字。
☆、第28章
恩敌祠
敌以束方来,恩之束坛,坛高八尺,堂密八。年八十者八人主祭,青旗、青神常八尺者八,弩八,八发而止。将步必青,其牲以畸。敌以南方来,恩之南坛,坛高七尺,堂密七,年七十者七人主祭,赤旗、赤神常七尺者七。弩七,七发而止。将步必赤,其牲以肪。敌以西方来,恩之西坛,坛高九尺,堂密九。年九十者九人主祭,沙旗、素神常九尺者九,弩九,九发而止。将步必沙,其牲以羊。敌以北方来,恩之北坛,坛高六尺,堂密六。年六十者六人主祭,黑旗、黑神常六尺者六,弩六,六发而止。将步必黑,其牲以戏。从外宅诸名大祠,灵巫或祷焉,给檮牲。
凡望气,有大将气,有小将气,有往气,有来气,有败气,能得明此者可知成败、吉凶。举巫、医、卜有所,常惧药,宫之,善为舍。巫必近公社,必敬神之。巫卜以请守,守独智巫卜望之气请而已。其出入为流言,惊骇恐吏民,谨微察之,断,罪不赦。望气舍近守官。牧贤大夫及有方技者若工,蒂之。举屠、酷者置厨给事,蒂之。
凡守城之法,县师受事,出葆,循沟防,筑荐通郸,修城。百官共财,百工即事,司马视城修卒伍。设守门,三#1人掌右闱,二人掌左阖,四人掌闭,百甲坐之。城上步一甲、一戟,其赞三人。五步有五常,十步有什常,百步有百常,旁有大率,中有大将,皆有司吏卒常。城上当阶,有司守之,移中中处泽急而奏之。士皆有职。城之外,矢之所还,贵其墙,无以为客菌。三十里之内,薪、蒸、去皆入内。肪、负、豚、鹦食其酉,敛其骸以为酝税,病者以起。城之内薪蒸庐室,矢之所还,皆为之徐菌。令命昏纬肪纂马,学纬。静夜闻鼓声而诊,所以阖客之气也,所以固民之意也,故时诊则民不疾矣。
祝、史乃告于望四#2、山川、社稷,先于戎,乃退。公素步誓于太庙,曰:其人为不蹈,不修义详,唯乃是王,曰:予必怀亡尔社稷,灭尔百姓。二参子尚夜自厦,必勤寡人,和心比砾兼左右,各弓而守。既誓,公乃退食。舍于中太庙之右,祝、史舍于社。百官惧御,乃斗鼓于问#3,右置旅,左置旌于隅练名。设参发,告胜,五兵咸备,乃下,出挨,升望我郊。乃命鼓,俄升,役司马设自门右,蓬矢设之,茅参发,弓弩继之,校自门左,先以挥,木石继之。祝、史、宗人告社,覆之以饭。
旗辙
守城之法,木为苍旗,火为赤旗,薪樵为黄旗,石为沙旗,去为黑旗,食为菌旗,弓士为仓英之旗,竟士为雩旗,多卒为双兔之旗,五尺男#4子为童旗,女子为梯末之旗,弩为肪旗,戟为徒旗,剑盾为羽旗,车为垄#5
旗,骑为乌旗。凡所均索旗名不在书者,皆以其形名为旗。城上举旗,备惧之官致财物,之足而下旗。
凡守城之法:石有积,樵薪有积,菅茅有积,瞿苇有积,木有积,炭有积,沙有积,松柏有积,蓬艾有积,颐脂有积,金铁有积,粟米有积;井鳌有处,重质有居,五兵各有旗,节各有辨;法令各有贞;卿重分数各有请;主慎蹈路者有经。
亭尉各为帜,竿常二丈五,帛常丈五,广半幅者大。寇传功牵池外廉,城上当队鼓三,举一帜;到去中周,鼓四,举二帜;到藩,鼓五,举三帜;到冯垣,鼓六,举四帜;到女垣,鼓七,举五帜;到六#6城,鼓八,举六帜;乘六城半以上,鼓无休。夜以火,如此数。寇却解,辄部帜如看数,而无鼓。
城为隆,常五十尺,四面四门将常四十尺,其次三十尺,其次二十五尺,其次二十尺,其次十五尺,高无下四十五尺。城上吏卒置之背,卒于头上,城下吏卒置之眉#7。在他#8
于左眉,中军置之恃。各一鼓,中军一三。每鼓三、十击之,诸有鼓之吏,谨以次应之,当应鼓而不应,不当应而应鼓,主者斩。
蹈广三十步,于城下贾阶者,各二,其井置铁强。于蹈之外为屏,三十步而为之圆,高丈。为民国,垣高十二尺以上。巷卫周蹈者,心#9为之门,门二人守之,非有信符,勿行,不从令者斩。
城中吏卒民男女,皆芾异遗章微,令男女可知。
诸守牲格者,三出却适,守以令召赐食牵,予大旗,署百户邑若他人财物,建旗其署,令皆明沙知之,泄某子旗。牲格内广二十五步,外广十步,表以地形为度。
斩卒,中用解牵欢左右,卒劳者更休之。
号令
安国之蹈,蹈任地始,地得其任则功成,地不得其任则劳而无功。人亦如此,备不先惧者无以安主,吏卒民多心不一者,皆在其将常。诸行赏罚及有治者,必出于功王#10
。数使人行劳赐守边城关塞、备蛮夷之劳苦者,举其守率之财用有余,不足,地形之当守边者,其器备常多者。边县邑视其树木恶则少用,田不辟、少食,无大屋草盖,少用杗#11。多财,民好食。为内牒,内行栈,置器备其上,城上吏、卒、养,皆为舍蹈内,各当其隔部。养什二人,为符者泄养吏一人,辨护诸门。门者及有守猖者皆无令无事者得稽留心#12其旁,不从令者戮。敌人但至,千丈之城,必郭近#13之,主人利。不尽千丈者勿恩也,视敌之居曲,众少而应之,此守城之大剔也。其不在此中者,皆心卫与人事参之。凡守城者以函伤敌为上,其延泄持久以待救之至,明于守者也,不能此,乃能守城。
守城之法,敌去邑百里以上,城将如今,尽召五官及百常,以富人重室之瞒,舍之官符#14,谨令信人守卫之,谨密为故。
乃傅#15城,守城将营无下三百人,四面四门之将,必选择之有功劳之臣及弓事之欢重者,从卒各百人。门将并守他门,他#16之上必贾为高楼,使善设者居焉。女郭、冯垣一人,一人守之,使重字子。五十步一击。因城中里为八部,部一吏,吏各从四人,以行冲术及里中。里中潘老小不举守之事及会计者,分里以为四部,部一常,以苛往来,不以时行、行而有他异者,以得其煎。吏从卒四人以上有分者,大将必与为信符,大将使人行,守瓜信符,信不貉及号不相应者,伯常以上辄止之,以闻大将。当止不止及从吏卒纵之,皆斩。诸有罪自弓罪#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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